彰化地院表示,有多項毒品前科的蕭文榮(41歲)今年4月21日22時許在其彰化縣社頭鄉住處,以注射方式施用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後,再於同月22日8時許以加熱電子菸方式施用向陳明哲購買含依托咪酯成分之電子菸彈,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狀態,仍於22日上午9時許駕車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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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男行經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3段108號民宅前,因受混合施用多種類第一、二級毒品影響而失去意識,高速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撞擊在慢車道騎乘腳踏車之康橋國際學校自行車隊成員,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

其中1名曾在新北市擊劍錦標賽拿下個人以及團體的銳劍雙料冠軍的顏姓少年(15歲)傷勢最重,受有創傷性腦傷、左眼鈍傷、角膜糜爛、瞼外翻、顏面神經麻痺、胸椎壓迫性骨折等傷害,並導致頸部外傷併腦缺氧性病變、後大腦動脈區及小腦梗塞、雙側視野缺損、雙側視力殘存小於1公尺、左臂神經斷裂、左側肢體偏癱等重傷害,因而致身體功能失常、無法自理。

法官發現,蕭男肇事後尿液中檢驗出安非他命3940ng/mL、甲基安非他命40420ng/mL、可待因13760ng/mL、嗎啡332080ng/mL,已遠超過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標準均為500ng/mL,嗎啡及可待因標準均為300ng/mL),其中單是嗎啡就超標1106倍。

法官痛批蕭文榮施用毒品後,明知毒品成分將降低駕駛人之專注、判斷、操控及反應能力,施用毒品後駕車對一般道路往來之公眾具有高度危險性,卻在施用多種毒品後仍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在市區道路上,於肇事前即一路搖晃、蛇行,並高速逆向行駛,猛力撞擊被害人等之自行車隊。

法官審酌其坦承犯行及供出毒品來源之犯後態度,然尚未與被害人等達成和解的態度,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重傷罪,將他判刑6年8月。

另外,陳明哲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10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4月。均得上訴。

 

開車逆撞康橋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的毒蟲蕭文榮,一審被判刑6年8月。資料照
開車逆撞康橋車隊造成7名學生輕重傷的毒蟲蕭文榮,一審被判刑6年8月。資料照
康橋畢業生自行車隊行經彰化縣遭逆向轎車衝撞,造成七名學生受傷。資料照
康橋畢業生自行車隊行經彰化縣遭逆向轎車衝撞,造成七名學生受傷。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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