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昨晚7時11分接獲報案,國道3號北向203.5公里處發生車禍,現場有人受困,立即派遣烏日及溪湳分隊出動4車12人前往搶救;到場後發現是2輛自小客車的事故,其中1名57歲蔡姓男子受困車內,協助脫困後發現無明顯外傷,但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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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調查,死者蔡姓男子開車行經該處時車子故障,停在輔助車道開啟雙黃燈,人坐在車內等待救援,遭後方游姓男子(35歲)開車追撞,造成蔡男傷重不治,游男沒有大礙,拒絕送醫。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提醒,用路人若遇車輛故障,應盡量將車輛滑行至路肩停放,並於後方50公尺以上擺設警告標誌;若不得已停在車道上,則需在後方100公尺以上設置警告標誌,人員應站在護欄外或車輛前方安全距離處等待救援,以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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