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羈押期限將屆,高院今日開庭進行延押訊問。郭哲敏表示,他知道法官最擔心的點就是他落跑,但這點他絕對絕對敢保證,好漢做事好漢當,該負的責任也一定會負,且他不僅沒有動機要逃跑、也一定不會逃跑;若法院要用任何替代方式監控他的行縱,除了電子腳鐶、定期報到外,他也願意再提高交保金,或每日提前通報行程等都願意配合。

郭哲敏搬出親情牌指出,尤其是他的家人全在台灣,因此他絕對不會逃跑讓家人蒙羞,希望能交保陪陪高齡的媽媽和年幼的小孩,盡到兒子及父親的責任。另外,最後若仍有罪確定,就目前關押了快2年,考量到假釋,再關也就是再2年左右,所以他也沒什麼理由要逃跑,「我一定勇於承擔入監,我只求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出去,好好準備訴訟」。

郭哲敏解釋,有關他靠近機場、海岸線的指控,是因為住家鄰近松山機場,因此一定會經過,先前也有跟原審溝通過;至於GPS斷訊問題,是因為他在大樓裡面,且科控中心每天會打3至5次電話給他,有一次因為剛好在大號沒有接到,後來也有馬上回電。因此這次也希望能藉手機設備拍照、提供行程給科控中心、4G/5G定位等方式補強,無論是任何措施都願意全力配合。

郭哲敏的委任律師表示,他這幾週和郭哲敏討論案子,發現郭男是責任感很重、願意冒風險,但也願意承擔責任的人;加上郭男也是很愛台灣的人,他知道如果逃亡會害到整個家族,就連老母親在彰化地方也都遭人唾棄,若跑了就回不了自己心愛的故鄉。此外,律師們也願意協助法院監督郭哲敏,並直言「我們也很愛惜名譽」,就此部分願意予以擔保。

 

郭哲敏五度遭羈押回籠。資料照。張欽攝
郭哲敏五度遭羈押回籠。資料照。張欽攝

高檢署檢察官則主張配戴電子腳鐶,過去沒有逃亡紀錄不代表未來不會逃亡,且郭哲敏稱可向法院報告行程,形同將責任轉嫁給法院,若郭男真的逃亡還是沒有任何辦法處理,因此仍建請法院延長羈押。

法官表示,郭哲敏先前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的告警紀錄,甚至載具訊號曾離線超過30分鐘,且郭男一審遭判刑11年8月,所涉經營銀行業務罪嫌,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足認有逃亡之虞,認為應予羈押。庭末,法官諭知,合議庭將於評議後做出裁定。

回顧整起案情,郭哲敏一度逃亡至泰國,後被押解返台並遭羈押、起訴,新北地院於去年審理期間,兩度裁准以5千萬元交保,均遭檢方抗告成功;去年11月則三度裁定加碼至1億元交保,後來卻又被檢抗告成功,使得郭男再度回籠;今年1月,合議庭四度做出裁定,准以加碼至2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腳鐶、手機監控。

新北檢提起抗告失敗後,郭哲敏女友錢帥君親自帶著2億元現金辦保。然而具保停押期間,監控中心多次接獲郭哲敏接近機場、海岸線等違規訊號,有鑑於鍾文智潛逃事件,新北地院於今年4月拘提郭男到案,訊後逆轉改裁定羈押,這也是郭男第5度「回籠」。案經上訴至二審,高院認定郭哲敏仍有逃亡、串滅證之虞,裁定續押。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吳欣盈告超基因討「四寶」!拒簽單取回幹細胞 1行字惹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