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篇新聞報導了阿德的惡行與逃亡案件。他性侵女兒達18次後逃亡14年,最後因交通違規被捕,再度逃跑,最終被判刑12年。

重點整理如下:
  • 阿德對女兒小琴性侵後逃亡14年,直到因交通違規被捕。
  • 被捕的阿德以砂輪機割斷電子腳鐐再度逃亡。
  • 阿德想以20萬元具保但被駁回,因其行為被視為惡性重大。
  • 阿德被判對未成年女子強制性交罪與其他罪行,合併執行12年。
狼父性侵未成年女兒達18次之多,事發後逃亡14年才落網,他還剪斷電子腳鐐再度落跑,很快就被警方逮住。示意圖
狼父性侵未成年女兒達18次之多,事發後逃亡14年才落網,他還剪斷電子腳鐐再度落跑,很快就被警方逮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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