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李陳妙音夫婦因涉嫌違反銀行法在台設立的「藍海公司」及其泰國投資案被騙案而遭起訴,該案涉及非法吸金,造成巨大財務損失。法律行動已對相關人員進行判刑並追討犯罪所得。

重點整理如下:
  • 李陳妙音夫婦在2019年逃往泰國,2024年被逮捕並因違反銀行法被起訴。
  • 「台灣藍海公司」在台北成立,並在泰國設立「泰國藍海公司」,開始詐騙性投資方案。
  • 藍海集團承諾高利息吸引78名投資人,卻在支付第一年利息後陷入困境,被控非法吸金。
  • 一審判決李進倫12年、劉威廷10年6月、黃耀正5年徒刑,二審維持判決但減輕黃耀正刑期。
高雄高分院19日二審判決,藍海集團前幕僚長獲減刑。翻攝Google Map 
高雄高分院19日二審判決,藍海集團前幕僚長獲減刑。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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