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女車主前天在Threads發文,表示開車經過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段、崇德路三段路口時,被掉落在馬路上的螺絲釘刺破輪胎,她開到附近的輪胎行補胎,發現已有1輛同樣中釘的車子在修補,她是第2輛,後來又有第3台受害車輛開進來;不少網友也留言說在同一路段被刺破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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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五分局接獲報案立即調閱監視器並擴大過濾清查,發現1輛小貨車於當天中午12時32分行經該處時不慎掉落1包物品,後經通知駕駛廖男(40歲)到案說明,證實掉落物品螺絲釘為車上承載的物品。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車輛附著物脫落相關規定,對廖男掣單舉發,可處1600元至6000元罰鍰;廖男另涉《刑法》第185條「妨礙公眾往來交通安全」罪嫌,由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駕駛人裝載物品時務必妥善固定,避免因掉落導致其他用路人、車輛受損或發生危險,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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