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管處表示,今年4月接獲民眾陳情在觀霧向業者租賃自行車,不幸發生意外受傷,業者不予理賠等事件後,即展開調查,發現業者透過Line與民眾接洽自行車承租、匯款與交車流程確認等線上交易,現場並以車頂木椅作為識別記號,在車上及車後陳列逾10輛自行車,並提供自行車坐墊、收取租金以及交付鎖具密碼等行為,供租車遊客直接領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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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辯稱僅為運送租借車輛,並非現場擺攤兜售,但雪管處查證結果顯示其已確有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內設攤營業行為,依違反國家公園法對業者裁罰3千元。
雪管處指出,因應山林開放及全台林道「管車不管人」政策,並兼顧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與遊憩品質,自113年1月25日起,內政部公告禁止未經核准的車輛進入觀霧大鹿林道東線,僅開放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通行。為了便利民眾進行林道沿線生態觀察與學習,雪管處已設置大鹿林道東線里程牌、環境解說牌、流動廁所、自行車停車區及休憩座椅等設施,並進行安全巡查維護。
為提升自行車騎乘安全,雪管處特別製作了「大鹿林道東線自行車安全宣導短片」,並上架至官網、臉書及登山資訊分享站。提醒民眾,大鹿林道東線全長約19公里,沿途地勢起伏,部分路段地質不穩且偶有落石。如選擇騎乘自行車進入東線,務必先觀看影片,了解安全須知,並依自身體能與裝備評估風險、減少負重,確保旅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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