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一名蔡姓男子在新北市涉嫌收留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透過交友軟體安排她與他人進行性交易,最終被判未遂罪並處刑。法官基於證詞與對話內容,認為蔡男有利潤性媒介之意圖,但性行為實際發生與否不明。

重點整理如下:
  • 蔡男收留了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小桃,她是離家出走者。
  • 蔡男涉嫌用小桃的手機登入交友軟體,安排性交易。
  • 蔡男聲稱僅是好心收留,否認安排性交易,但小桃提供的證詞與法官判決結果對蔡男不利。
  • 法官依據小桃的證詞及蔡男與男網友的對話,認定有從事性交易的意圖。
  • 判決蔡男未遂罪成立,判刑2年半及罰金10萬元。
蔡男收留北上逃家的少女後上交友網站媒介性交,但法院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少女與男客發生性行為,因此判蔡男意圖營利媒介少女性交未遂罪,判蔡男2年半徒刑。示意圖
蔡男收留北上逃家的少女後上交友網站媒介性交,但法院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少女與男客發生性行為,因此判蔡男意圖營利媒介少女性交未遂罪,判蔡男2年半徒刑。示意圖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