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楊姓老師在補習班擔任教師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女學生隱私,案件經揭露後,一審判處十年,後來上訴改判為六年六個月,可繼續上訴。
重點整理如下:
- 楊男於2020年9月至2023年1月在補習班任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偷拍女學生裙底。
- 楊男教唆女童進入廁所,並利用手機從隔間縫隙拍攝,女童檢舉後揭發。
- 楊男一審被判10年,經上訴後改判為6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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