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文章報導新北市一名安親班老師凃男涉嫌性侵兩名女童之案件,經過一審判決有罪,二審因證據問題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再度發回重審,最終仍判凃男有罪,處以有期徒刑7年6月。
重點整理如下:
- 凃男在安親班擔任老師,利用職務之便對兩名女童進行性侵犯。
- 母親發現兩名女童遭受性侵犯後報警,並拍攝影片蒐集證據。
- 一審判凃男有罪,二審因證詞可信問題將其改判無罪。
- 最高法院撤銷二審的無罪判決,案件發回高院更審,判凃男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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