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表示,呂姓男子(49歲)今天中午11時38分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44.6公里桃園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避車彎,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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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並封閉路肩由消防人員搶救,所幸呂男及時發現車輛異趕緊將車停下,立即與車上1名乘客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詳細的起火原因仍待警消進一步鑑識。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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