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陳新君昨率同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桃園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東縣調查站及宜蘭縣調查站等單位,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中國國民黨桃園市黨部、南投縣黨部、花蓮縣黨部、臺東縣黨部、李姓被告、黃姓被告等處執行搜索,約談犯罪嫌疑人9人、證人6人,合計15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相關證物,相關事證進一步分析釐清。

屏檢表示,2名被告涉犯罪嫌為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等罪。被告李得全諭知50萬元交保;被告黃碧雲部分,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因部分犯嫌路途較遙遠,尚未到地檢署完成複訊,待所有犯嫌複訊完畢,會再完整說明,目前僅公布李得全及黃碧雲強制處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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