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眾上傳Threads的畫面,穿粉紅色外套的詹姓少年,一腳將穿黃色衣服的蕭姓男子踢進河裡,所幸河水不深,蕭男自行游上岸。影片中看不出衝突的原因,蕭男上岸後,雙方也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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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霧峰警分局表示,昨天下午2時5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興大康橋旁公園有人打架,經派員到場已無打架情事。經查為蕭男、詹姓少年在河邊釣魚時因佔位問題吵了起來,進而引發肢體衝突。
警方警將雙方帶回釐清案情,雙方坦承有動手,雖均不提出告訴,全案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互相鬥毆」移請裁罰,最重可處18000元罰鍰。警方呼籲遇有衝突應保持理性溝通,避免肢體衝突,打贏打輸都要送法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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