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一名消防員駕駛救護車在執勤時發生事故,急於通過路口的騎士鄭男自摔並控告駕駛過失傷害,一審判決消防員有責,但二審調查後宣判無罪。
重點整理如下:
-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一名消防員駕駛救護車在執勤時發生事故,急於通過路口的騎士鄭男自摔並控告駕駛過失傷害,一審判決消防員有責,但二審調查後宣判無罪。
- 二審調查發現鄭男逆向行駛且未避讓救護車為肇事主因,因此改判消防員無罪。
- 事故爭議在於鄭男未避讓救護車卻控訴陳姓消防員過失,一審判陳男有過失但二審推翻。
- 車鑑會發現鄭男自摔事故不是消防員失誤造成,並確認事故過程與雙方責任。
- 案件強調事故責任應考量所有參與者行動合理性與安全意識,尤其在應急車輛通過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