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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桃園市一名林姓小隊長涉嫌與賣淫集團勾結收賄,但法院因證據不足判無罪;賣淫集團負責人巫姓男子則因不當行為被判刑。 重點整理如下: 林姓小隊長被指控接受賄賂,協助賣淫集團解決糾紛,並被檢方指控收受賄款。 檢警調查發現,林員通過FaceTime與集團聯絡,並有不明存款進入其女兒帳戶。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以證明林姓小隊長涉案,判其無罪,因證據間存在矛盾及缺乏佐證。 巫姓集團負責人因牽涉賣淫活動被判刑,並與受害人和解後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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