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件法院判決中,因為嬉鬧撞到同學的甲生,被要求賠償女學生醫療及精神損害費用。法院依據證詞與醫療報告,確認甲生有過失,需為女學生的牙齒與身體受傷負責賠償。

重點整理如下:
  • 法院判定甲生與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女學生醫療費用42萬3800元及精神撫慰金15萬元。
  • 女學生因同班同學甲生嬉鬧撞擊而摔倒致多處受傷,包括牙齒斷裂及臉部擦傷。
  • 學校導師作證甲生從後面撞到女學生,致使她摔倒牙齒撞地。
  • 醫療機構證實牙齒損傷應非單純延誤就醫所致,且當時已無法接回。
  • 甲生家長辯稱缺乏碰撞證據並指女學生就醫不當導致損害增加。
新竹某國中男學生與同學嬉戲時撞倒女同學,害她斷了2顆牙,法院判男學生家長應賠57萬餘元。示意圖/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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