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20年官司纏身 經常申請解禁境管

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辜仲諒過去20年來經常申請解禁,他是亞洲棒球總會長,也是世界棒壘球總會棒球執行副會長,對體育界來說,任何人在運動外交上只要佔有重要職務的都有必要性。

鄭世忠舉例,以未來亞太棒球村來說,體育署希望棒協能協助讓球場做為國家棒球訓練中心,目前與台南市體育局已有初步合作意向,除了主球場之外,還有其他6個副球場,亞太棒球村很適合當作整個亞洲推動棒球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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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世忠說明,包括各國的教練、裁判都可以來講習,韓國、日本的職棒球團也可以來移地訓練;無論是賽程安排、後勤、當地便利性等,以辜仲諒的高度,都能與主辦國家交涉。

而對體育署來說,有這樣職務在身的人,會賦予他爭取運動外交的責任,而辜仲諒本身也有自己的任務,他身為亞洲棒球總會的會長,本來就要去亞洲各國推動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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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遭判刑若執行 即無法擔任棒協理事長

辜仲諒從小熱愛棒球,中學於日本留學時,曾參加棒球校隊,擔任投手和副隊長。據了解,辜仲諒能用棒協理事長身分,在官司纏身的情形下遊走各國,係因他在2018年以「同額競選」當選中華民國棒協理事長, 2022年由於棒協理事長選舉辦法更改,改由理事於常務理事中票選連任,同年他也當選亞洲棒球總會長以及世界棒球總會副會長,由於棒協理事長依章程連任以一次為限,因此到2026年之後,辜仲諒即無法再擔任棒協理事長,換言之,這個保護傘恐在2026年第二期理事長任期屆滿時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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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章程,第3章第29條規定,有4種狀況不能擔任理事長,分別是第1,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第2是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第3,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第4是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而辜仲諒目前並未符合這4種狀況之一,因此依棒協規章,他仍能擔任理事長。

辜仲諒需要名譽擔保 歷屆體育署長都找過

鄭世忠指出,辜仲諒涉入紅火案19年來,要出境推動棒球時,都會來拜託歷屆體育署、體委會主委,希望替自己名譽擔保,不過實質上的擔保仍然是他自己繳出的1億5000萬保證金,以及律師擔保。

而體育署的擔保只是讓法官了解,確實有認同辜仲諒的職務有其必要性,但准不准予仍然要交由法官判定。以這次辜仲諒要去日本,就因資料準備不齊而未果,因此裁量權還是在法官。

鄭世忠說明,協會在國際組織上有長期的影響力,對國家有無形的效益,以體育署立場,只要有需要出國,都會在各種層面支援。而辜仲諒需要體育署的支援相對較小,純粹只是需要名譽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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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辜仲諒擔任棒協理事長,鄭世忠認為做得不錯,以去年世界棒球12強賽為例,他第一時間幫選手打氣,喊話只要贏一場就給1000萬元獎金,激勵起了台灣隊的士氣,到日本比賽時,也給選手很大的後勤支持。

鄭世忠也指出,這幾年辜仲諒與體育署、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配合得非常不錯,「但當然他個人的訴訟是他個人的事情」,不過對於辜仲諒在棒球界的角色,仍希望給予他支持,希望他能幫助國家去爭取權益。

壹短蘋|辜仲諒判刑仍可出國 體育署淪保障有錢人工具?

澄清湖購地案小檔案。《壹蘋新聞網》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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