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金錢豹酒店陪酒的顏子娠,2017年11月14日凌晨,在西屯區駕駛賓士車撞死烘焙師陳育邦,顏女肇事逃逸,落網時還推稱是同車乘客駕駛,被檢警查出她吸毒又酒駕,被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判刑9年6月定讞,民事則判賠1068萬元確定。顏女服刑迄今已逾7年,至今仍未賠償家屬分文。
今天是陳育邦的冥誕,這幾年一直和顏女保持通信的陳育邦胞姊,凌晨在臉書發文說,不久前顏女申請假釋了,什麼時候會岀監沒人知道,她的刑事即將結束,接下來是民事賠償,債權總共1000初萬。經詢問後,律師建議我們拿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調查她的財產所得,或等她出監後透過法院便可向勞保局查對方的有無投勞保就知道是不是已經在工作,以便聲請強制執行。
不過,他們發現「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是在2019年,而強制執行是必須在拿到證明書的「5年內」要聲請,顏女從進去到出監已超過5年,可以「抗辯時效已完成而拒絕給付」,但如果對方不知道可以抗辯,那他們依然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陳男胞姊說,經她與父母討論後,她原本仍堅持要提出聲請,但爸爸說,時效過了就算了,「給她一條生路。」
陳男姊姊後來又寫信給顏女說:「更生團契的人跟我說,一旦出監後,大部分的女性更生人有很大的機率會尋找過往的人際圈去尋找機會,或者依附之後遇到的另一半而活。如果遇到不錯的,那就可能會有生天;若還是遇上差勁的,那人生跟入監以前並沒有差別。」
陳男胞姊建議顏女出獄後求助更生團契,重新開始,「妳已自由,卻罪無可赦,我和我爸媽這一生不會原諒妳,但是我們陳家樂意見到妳悔改。妳努力悔改,我們努力放下。」
胞姊寫信告訴顏姊他們決定放棄求償,顏女回信說,她看到姊姊來信的第1張就已經「內咎潰堤」,出獄後若有餘力一定會捐款或做公益服務,謝謝伯父、伯母、姊姊做出這樣的決定,「雖然我看到你寫著你們這一生無法原諒我,心好痛,但站在你們的立場想,至少你們還願意看見我的悔改。」
顏女說,她會依姊姊的建議在出獄後尋求輔導機構協助,「絕不會走回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