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土地原本屬於霧峰林家,2年前被賣給當地建商,占地約2700坪。但本來就有居民租地蓋屋,建商提出的拆遷補償費,雙方談不攏告上法院,然而林家卻說沒有租給任何人。

江和樹質疑,有居民買個菜回來就發現房子被拆了,林家說這塊土地沒租人,「這些人家族五代都在這邊做事,住在這邊你會不知道。」

而建商打算興建大樓,居民沒有所有權狀,其中20戶拿了建商給的補償費已經搬離,但還有15戶沒有搬離,他們主張不要建商的錢,而是要興建後大樓的優先購買權。

居民說,他們從祖先開始就住在這裡,至今已經上百年了,林家賣地沒有說,他們根本不知情。附近鄰居也是去年9月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被建商要求「拆屋還地」,才知道土地被賣了。

建商回應強調,補償金依法規一坪2.5萬計算沒有少給,現拆除的房舍也都是搬走的住戶,沒有搬走的,他們沒有動也不會強拆。至於有居民想長期抗爭,建商則說,他們已經取得土地,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要求拆屋還地。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了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並未向都發局申請拆除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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