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李姓男子是警方頭疼人物,過去他常出現警察機關,不是丟下一筆現金就離開,就是撿拾不像遺失物的物品報案,不少員警選擇「冷處理」或「閃遠一點」,不想與李男有太多接觸,前陣子他在永康街頭擺600萬現金「曬太陽」,引起媒體關注,據悉李男因父親留下大筆財產,言行相當任性。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底,事發前4天前他才把成捆的600萬真鈔放在大街上,讓路過民眾為之側目,警方找上門李男還說「錢放家裡太久發霉、拿出來曬曬太陽」,不料沒幾天他到超商取貨,店員告知已付費包裹要核對收件人證件,李男不配合,多次進出店內,還指名要找店長,質疑他家就在隔壁,「為什麼不相信我」。
超商店員不厭其煩告知相關規定,不料李男「超盧」突然發飆,掏出6000元現金灑在店內,嘴裡胡亂叫嚷,店內3、4名顧客都被嚇到,警方獲報趕來處理,他卻裝傻指不記得做了什麼,還稱是要買手機匯款,但店員卻不幫忙才氣到「撒錢」。
新市簡易庭以調查筆錄及監視器畫面截圖等佐證,認為李男脫序行為事證明確,擾亂公眾出入的營業場所安寧、秩序,令在場店員、顧客等人恐懼不安,有藉端滋事事實無誤,依李男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處罰鍰新台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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