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係向立委范雲陳情指出,自其5歲至12歲期間長年遭到年齡相差10歲、目前任職於新竹縣警局警官的吳姓堂哥涉嫌性侵及猥褻,且受害者還有2名堂姐,可是當她們歷經30多年後,鼓起勇氣尋求司法正義,卻發現已超過追訴權時效,讓堂哥不僅無法受處分,仍能逍遙法外繼續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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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范雲今天不僅陪同被害人出面控訴,也與「兒少性侵追訴權時效」釋憲案律師、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司改會共同呼籲修正刑法80條,未成年性侵追訴期應自成年起算。
范雲指出,接到這個陳情案非常沉痛,一個家族中,竟有三位女性分別於5歲、11歲、12歲受堂哥性侵猥褻,卻受限於追訴期已過而無法提告,但行為人卻順利擔任警察超過30年,退休後甚至可以領國家退休俸。
范雲表示,根據澳洲研究,童年遭性侵者平均需要23.6年才能第一次說出受害經歷。而衛福部亦統計,我國2022年6歲以下兒童性侵害案件有高達9成加害人為熟識親友,讓受害孩童更難出口求助,當事人吳小姐和堂姊們正是面臨此種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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