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民眾在爆料公社發文說,高雄前鎮區佛西街大樓路邊門口,一名屋主是長期路霸,只要有人停車沒有順他的意移走車,就做小動作讓你的車開不出來,白色轎車車主最後只能請警察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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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警分局表示,經查該路段是公眾可出入之場所,且無劃設紅黃線,在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情事,依規定均可停放車輛。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三十公分。

另如用三角錐佔用道路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網友爆料,只要停車沒有順這名屋主的意,就會讓你車開不出來。翻攝爆料公社
網友爆料,只要停車沒有順這名屋主的意,就會讓你車開不出來。翻攝爆料公社

警方呼籲,駕駛人於道路停車時,應遵相關規定,以免觸法,有任何糾紛應理性尋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如有違法或其他違序行為,都將依法嚴辦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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