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指出,張姓、賴姓、吳姓等3人分為新竹市東區某幼兒園之負責人、園長、助理教保員,因在今年2月間涉嫌對年僅3至5歲的4名幼童不當體罰及施暴,幼兒園已於今年3月17日停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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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吳姓助理教保員發現園內的4歲的幼童看見喜歡的玩具便想收藏起來,為制止其行為,竟基於強制之犯意,今年2月17日下午,涉嫌拉扯其後衣領後,使其跌倒在地,以此強暴之方式妨害幼童依其自由意志行動之權利。

今年2月26日上午因園內的5歲幼童追逐同學至幼幼班教室,吳姓助理教保員為制止其行為,竟基於強制之犯意,徒手抓拉頭髮使其頭部後仰,以此強暴之方式妨害幼童依其自由意志行動之權利。而張姓負責人得知上述情事後,還出手掌摑幼童臉頰,致其因而受有疑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傷害。

另外,張姓幼兒園負責人為管教一名甫滿3歲的幼童,竟分別基於傷害、強制之犯意,於今年2月17日上午9時許,見其趴坐在地板,竟由上方以身體將其壓住;再以右腳壓住其雙腿、以手掌用力拍打臀部及背部、壓住在地並踢打。致其於今年3月1日驗傷時,受有左邊太陽穴、左側頸部、右側臉頰、右頸挫傷、前額、右大腿、右膝挫傷等傷害。

而賴姓園長為管教3歲幼童,口頭勸導多次未果後,2月26日下午4時許,拿幼童的手掌拍打其臉頰,以此強暴之方式,妨害其依其自由意志行動之權利;且為管教另名4歲園生勿再攀爬書櫃,2月26日上午11時4許,賴姓園長竟將他抱上書櫃罰站,以此強暴之方式,強使站在書櫃上,妨害其自由行動之權利。

全案經檢察官賴佳琪指揮新竹市警局第二分局偵辦後,將張、賴、吳3人依傷害、強制等罪嫌提起公訴。新竹地檢署也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注兒童保護議題,若發現任何疑似兒虐情事,請立即通報警方、社政或司法機關。對於已受傷的孩子及其家庭,地檢署署也將轉知新竹市政府,期待整合醫療與社福專業資源,提供更周全之心理重建與關懷支持,協助被害孩童走出創傷陰影,早日回歸安全、穩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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