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分別判處賴重宇7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46萬元、陳文豪6年5月、褫奪公權6年,沒收45萬元、黎育爾6年8月、褫奪公權6年,沒收66萬4100元、林裕凱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沒收26萬5900元。

熱門新聞:趙駿亞打吳婉君!這男星氣炸 認了拍戲常偷看她:令人眼光不忍離去的美

北檢去年12月起訴指出,賴重宇、陳文豪於2021年底至2022年初期間,陸續透過被通緝的黃姓男子引介,受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後,依黃男及中共情工指示,自2022年4月起,先由陳文豪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公務上的秘密文書後,轉傳給賴重宇,賴男再轉傳給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

陳文豪另自2023年3、4月至8月間,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後,將欲網羅吸收的現役軍人聯繫方式轉給賴重宇,再由賴男轉傳給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u因無人同意而未遂,不過,賴男、陳男仍因提供軍中資料的機敏程度,以及所聯繫現役軍人人數,獲得相當程度的報酬。 

此外,賴重宇於2022年10月31日調離原單位前,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公務上的秘密文書後轉傳給中共情工人員,調離前還引介同單位的黎育爾,改由黎男於2023年2月間接棒,以手機翻拍其任職單位內秘密文書後轉傳中共情工人員,黎男後來退伍前再交接給下士學弟林育凱,林男則自去年1月起,以同樣方式提供中共情資,賴男等4人因提供軍中資料機敏程度而獲取不等金額報酬。

北檢計算後認定,賴重宇、陳文豪、黎育爾、林裕凱4人為中共情蒐分別獲取46萬、45萬、66萬4100元、26萬5900元等共183萬5900元犯罪所得,均依法宣告沒收,4人目前全部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