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假捐款案緣於男子許天赫於2016年間在一家知名音響品牌代理公司上班期間,在抽屜內發現陳姓老闆的手機,竟偷偷打開手機發現裡面有陳男與小三間的曖昧對話內容,還看到陳男與小三的性愛照片,於是拿出自己的手機翻拍後保存,5年後,許男於2021年2月5日傳訊息給陳男表示,「新年快樂,這裏有些照片商品想銷售給您,新年價66萬,銷售期限為2/9下午15:30,如逾時將會把資格讓給其他有興趣的人如慶安診所之類的,此為一次性買斷商品,打擾您了請您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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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看到訊息後擔心與小三的對話及性愛照外流,導致外遇一事曝光,於是自2021年2月9日起至12日止,陸續匯款共25萬元到許男指定帳戶,陳男仍心生畏懼而報警,控告許男恐嚇取財。

北檢調查後依恐嚇取財罪起訴許天赫後,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許男與陳男和解,陳男要求許男捐款恩加貧困家庭協會12萬元,就同意許男緩刑。許男為省這筆捐款,竟蒙騙陳男及北院,竟於2021年11月2日近中午時,以假名「李仲雲」身分到恩加協會捐1000元,確認協會擺放捐款的收據放置後隨即離去。沒多久,許男再回到協會假意借廁所,卻趁工作人員不在時,偷得協會事先蓋印的空白收據本,隨即在收據第一聯偽填12萬元後取走,再偷偷將收據本放回原處。

許天赫以為能瞞天過海騙法院,於是將偽造的收據拍照後傳給不知情的律師,律師再以刑事陳報狀傳送法院陳報,卻被眼尖的書記官查覺有異,於是向協會查詢,協會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收據本被盜。許天赫自知逃不過法眼後,才於2021年11月8日匯款12萬元到協會,但北院法官認為,許男不知悔改而,不僅不給許緩刑,還以許男觸犯妨害秘密及恐嚇取財2罪,重判許男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定讞,並以許男竊盜、偽造捐款收據等犯行,向北檢提出告發。

北檢偵辦後認定許天赫竊盜、偽造文書等犯行明確,今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