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發生在2023年5月10日間,張威凱父母報案指兒子出外訪友未歸,手機也沒接,警方調查發現張威凱生前最後行蹤是去找從事海鮮批發的姚宗秦。張威凱與姚宗秦是多年前的加油站同事,後來因金錢糾紛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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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宗秦於案發時見警方找上門,竟推說是張威凱持手槍自轟,擔心事情鬧大,才找來梁姓學弟一起用棉被將張威凱的屍體包裹後塞進大塑膠箱,開車載到五股區外寮路憲兵營區副附近,再將屍體推到山坡下。

警方發動警力沿線搜尋並調閱監視器,確認姚宗秦與梁男開車棄屍,並在姚男的車內找到一把裝有滅音管的改造手槍。檢警最後發現張威凱的的槍傷在後腦,不可能是自戕,追問後,姚男才坦承殺人,梁則辯稱不知箱裡裝屍體。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確認,姚宗秦因積欠張威凱150萬元,不滿張威凱催討,2023年5月9日早上向張男謊稱欲償還欠款,邀張男下班後到他位於五股區住處,當晚晚上6時13分,姚男一見張男就槍自後方朝張男後腦擊開槍,張男當場頭部中彈死亡。

高院今天開庭,姚宗秦仍仍堅稱不是「預謀」,張威凱的母親則說,曾擁有3個孝順兒子,但姚男毀了她的幸福,姚男若沒預謀,就不會騙張威凱去他家說要還150萬,姚男根本不想還錢,而是槍殺她兒子。張劭斌則舉死囚黃麟凱為例,指黃男無法教化,姚宗秦也一樣,姚男逃過死刑已是司法對他最大寬容,並質疑判無期徒刑後,25年之後就能申請假釋出獄,若是有期徒刑,只要服刑一半就能出獄。張劭斌還強調,姚男想以「和解」換減刑,卻沒提出任何賠償計畫,家屬無法接受。高院最後諭知4月22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