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示,根據相關法規,電廠內或鄰近地區發生巨響、煙霧、天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可能造成民眾疑慮,應於2小時內完成傳真通報。並強調6日事件發生後約10分鐘,於11時35分即由廠內消防隊滅火,不影響供電及核能安全,也未對廠外環境與民眾安全造成影響。
另外,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6日因誤解廠方未於第一時間通報,駕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造成損壞,台電對此表示,保警當下即喝止、警戒,沒有外界所稱的「拔槍」。電廠主管也到大門口與溝通說明,並重申電廠為重要關鍵基礎設施,民代此舉過激,台電表達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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