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昨天在threads上貼文,指出1名女子本來在車道上行走,後來公車從後方準備經過,女子遭公車司機按喇叭後就突然靜止行動,整個人擋在車道上,司機下車叫她離去,她仍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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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警方指出,並未接獲報案,但女子的行為已經阻礙交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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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北市信義區的新光三越A11館前,昨天(24日)晚間8時許有1名女子刻意在公車行駛間擋住車道,不管司機怎樣鳴按喇叭,女子都不為所動。轄區警方表示,並未接獲報案,該女子的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鍰。
網友昨天在threads上貼文,指出1名女子本來在車道上行走,後來公車從後方準備經過,女子遭公車司機按喇叭後就突然靜止行動,整個人擋在車道上,司機下車叫她離去,她仍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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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警方指出,並未接獲報案,但女子的行為已經阻礙交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