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府提供的資料,新光三越從2017年5月26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申請室內裝修38次,施工樓層以2樓共9次最多,這次發生氣爆的12樓,過去7年僅在5月26日申請室內裝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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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張家銨指出,根據市府提供的資料,新光三越歷年頻繁申請裝修,但這次發生氣爆的施工現場卻未見送審紀錄,她質疑,為什麼過去裝修都有申請,這次裝修規模更甚以往卻反而沒有申請,其背後究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原因,市府與檢調單位都有責任徹查到底,還原事實真相。

江肇國也批評,新光三越過去7年內共有38次裝修案,平均1年多達六次,工期最久的長達一年多。他質疑,新光三越明明每天都在營業,根本沒有看過百貨公司內頻繁地圍起圍籬,來區隔施工範圍和消費空間,「市府到底是怎麼審查、施工過程怎麼監督的?」

周永鴻則說,根據「台中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機構作業事項規範」,施工期以最多一年為限,但新光三越卻有多次超過一年的裝修案,另外,市府每半年應抽查至少一成的案件,但目前完全看不出有確實執行,市府監管機制形同虛設才是台中公安事故頻傳的根本問題。

市議員要求市府應全面檢討現行的建築裝修管理機制,尤其對這種大型供公眾使用的百貨商場,如果有室內裝修申請,一定要要求他們安全區隔施工區域跟其他營業範圍,並限制施工的時間及工法,更應該加強稽查,並公布相關訊息,「台中市民不該生活在這些風險之中!」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對此,台中市都發局說明,經查新光三越公司2018年迄今計申辦38案室內裝修許可及工期等,均依規定辦理。裝修施工工期,均依規定辦理最長核給一年,另因111及112年間考量新冠疫情衝擊,特別公告全市室內裝修工期自動展延各3個月,並無獨厚新光三越公司或其他業者。另因室內裝修工程於期限內完工後,尚有竣工查驗審查及退、補件等行政作業時間,致部分申請案自施工許可到領得裝修合格證時間會有超過一年情形。

都發局表示,全市百貨商場等場所甚多,其中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就有39家,櫃位超過數千個,且改裝出清如「無1.2公尺固定隔屏、無分間牆變更或天花板裝修即依規無需申請室內裝修」。

為利公共安全,事故發生後,台中市立即辦理全市大型商場及量販店聯合稽查共39處,檢查項目擴大納入相關管線權責單位,其中都發局(建築空間防火避難設施)、經濟發展局(百貨商場及天然氣事業主管機關)、消防局(消防安全設備)、勞工局(職場環境安全)、天然氣公司 (天然氣管線安全),就所屬事項加強查核,就須一週以上,實無法僅依各百貨商場量販店之社群媒體改裝出清廣告,就逐一排程稽查。

都發局針對百貨商場建築物公共安全,除嚴格要求均應由專業檢查人辦理年度公安申報外,每年均辦理年節及母親節檔期稽查,其中屬都發局權責部分係為建築物場所防火避難設施、設備查核,若發現不合格均依法處分。

另有關新光三越公司過去裝修都有申請,這次發生氣爆的施工現場卻未見送審記錄部分,都發局表示新光三越公司因氣爆事件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已於今年2月13日依法重罰30萬元,並分別於2月14、16、17日等發文要求新光三越公司盡速改善建築物公共安全,新光三越公司未能於期限改善完成,都發局2月18日依法再次重罰30萬元在案。

另外查台中市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及竣工查驗是依建築法第77-2條規定,自100年起迄今已依規授權審查機構(台中市建築師公會)辦理。新光三越公司申請之室內裝修施工許可及竣工查驗案,均由台中市建築師公會依規審查,都發局是依行政及技術分離作業辦理。

都發局強調,未來市府將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如由經發局責成管線單位及各權管機關都發局、消防局,勞工局等加強管理及稽查,以維護公共安全建構安全城市。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新光三越中港店近年來的室內裝修申請紀錄。張家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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