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2023年間,泰籍移工財孟昆同事發現,他在宿舍頂樓種植疑似大麻物品,且怕人發現,又拿去藏放在衣櫥內,由於種植、持有大麻在台灣是犯法行為,同事即向警方舉報,員警接獲通報後,報請檢方偵辦並持票前往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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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往財孟昆居住的宿舍,果然找到3株大麻,且高度都長到70公分以上,淨重也有約250公克,財孟昆一開始矢口否認犯案,直到被起訴、法院開庭審理後他才承認確實有種植大麻行為,種子向同事取得,對方已返回泰國,而大麻是用來加入料理中調味,自己使用而沒有販售、交易行為。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財孟昆種植大麻數量很少,又沒有專業設備,也還沒加工製成毒品,並非大規模種植販售,情節尚屬輕微,判處他1年4月徒刑、緩刑2年,須在1年內繳交公庫6萬元;李姓泰僑表示,大麻2022年在泰國合法化,但民眾種植是為了藥性使用,有少數餐飲業者拿來搭配飲品,沒聽過可以入菜,若要調味,香茅、柑橘葉、羅勒等就很夠用。

台南地院判處泰籍移工1年4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
台南地院判處泰籍移工1年4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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