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防局13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西門路、府前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事故,有2人受傷,立刻派遣轄區分隊人車馳援,到場時發現是機車擦撞行人,兩名男性受傷,分別是25歲謝姓騎士、47歲王姓行人,身上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後均無大礙。
轄區警二分局交通分隊調查,謝男騎乘機車沿著機慢車道執行,雖然當時燈號為綠燈,但他靠近行人穿越道時沒有放慢速度,王姓男子正好撐傘走過人行道,發現秒數不夠快跑通過,謝男反應不及撞上摔車,王男也倒地痛苦哀嚎。
警方對謝男進行酒測未有酒駕情事,但他靠進行穿道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肇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呼籲,用路人接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應停讓行人讓其優先通過,確保人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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