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鄭男在前年(2023年)11月間,將郵局、台南市農會、台灣企銀的提款卡、密碼等帳戶資料交給陌生男子後,卻有詐騙受害人款項流入戶頭,鄭男因此被依洗錢防制法提起公訴,偵訊及審理時,鄭男指出對方自稱是「黃天牧」,當時是金管會主委,稱海外有筆100萬元港幣(約420萬台幣)要匯入,需要查核身分及帳戶資料後才能放行,又說鄭男帳戶沒有開通外匯功能,還要提供提款卡等資料。
鄭男自稱畢業於世新大學電影編導科,年輕時在影視圈頗為活躍,拍攝過不少影視作品,在電影《小丑》中還擔任副導演,許不了就因為此片聲名大噪,成為台灣影壇知名諧星;但鄭男自訴晚年生活困頓,僅靠中低收入、老人津貼度日,雖然寫出劇本,卻沒錢投入拍攝,曾多次向身邊友人訴說此事,那天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政府官員,他以為那筆錢是要給他拍戲的資金,因此才會受騙上當。
鄭男也提到,當他將提款卡寄給自稱政府官員的陌生男子後,過幾天因為牙齒缺漏,向友人借了5萬元,對方請女婿轉帳到鄭男帳戶,他隨即接到詐團電話,確認是否有錢轉入,鄭男詢問是否可領出款項,卻被對方以查核為由拒絕,農會也一直通知鄭男帳戶進出異常,連要領補助款都不行,最後帳戶內金錢都被詐團提領一空,他向警方報案,但因詐團騙來的38萬全都進他帳戶,也被當成詐欺共犯遭起訴。
法官審理時採信鄭男證詞,認為因話術誤信對方是金融官員,沒得到利益反而蒙受損失,自身補助金、借款都被詐騙集團提領,考量他年事已高、獨居且經濟困難的背景,因此更容易成為詐騙目標,審酌後判決無罪:而關於鄭男所說為《小丑》副導演一事,搜尋相關影史記錄都未能發現確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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