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火災發生後檢方展開調查,因有違建問題,安泰醫院行文地檢署要自行拆除,但當時尚未偵結,為保留證據不能擅動,後續屏檢發文可以拆除,院方立刻進行發包,拆了一部分後,屏縣府也指出要以公權力拆違建,院方則全力配合縣府、低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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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初承接院方違建拆除工程的陳姓包商,之前就在D棟大樓6樓頂作業,且與縣府要強制拆除的地方重疊,陳姓包商團隊已經拆除部分後,縣府委託拆除的包商開始施作,今天推進到該地點時,要求陳姓包商撤離人員、機具遭到拒絕,對方堅持繼續作業。
屏縣府14日起就要求陳男暫停作業,但對方不聽,還在沒有安全圍籬狀況下拆除,險象環生,今天縣府城鄉處、東港警分局員警勸說下,陳男仍與之僵持,堅稱要安泰醫院喊停才行,安泰醫院總院長蔡宗昌出面勸說,表示合約問題可以日後處理,陳男仍執意留在現場,最後警方將他上銬抬離現場。
屏縣府城鄉處回應,縣府查報違建,去年10月9日通知補照,12月2日發出拆除通知,到今年1月3日張貼拆除公告已有一段時間,依法不能緩拆,業者若要自行拆除,也得提出完整計畫,由縣府認定可行,否則業者以拖待變期間又發生公安事件,該由誰承擔?且公權力不容挑戰。
安泰醫院榮譽院長蘇清泉則表示,對於今天發生的事情並不知情,但包商也要養家餬口,要看承包商之間怎麼協調,這是廠商對廠商的事,院方不便介入,聽說兩造已經有溝通了,希望事件能和諧、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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