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結婚多年,育有3子,之前找上徐女擔任兒子的家庭教師,但從去年1月到今年1月間,王男趁太太外出工作或不在家時,與家教有密切聯繫、傳送曖昧訊息,甚至還「肉體出軌」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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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無意間從先生手機中通訊軟體發現,2人之間有多達3220則訊息,內容多是表達愛意、關心、想你等曖昧言詞,也曾相約外出見面等,驚覺先生與家教有不正常關係,對質後王男也坦承「忘年戀」,還把名下房產交到妻子名下以求和解。
妻子不甘配偶權遭侵害,對徐女提告求償60萬元,徐女出庭時抗辯,指出王男與她相差20多歲,又曾是她的高中老師,否認雙方「跨越道德的邊境」,並指王妻提出證據不足,但王男出庭作證卻自白,雙方在今年1月間曾在一處停車場多次與徐女在電動車上「車震」,加上手機訊息等證據,顯見雙方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徐女和王男多次發生婚外情,王男妻子求償有據應予准許,考量其妻痛苦程度、雙方學歷職業及收入等情狀後,判徐女應給付妻子2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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