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夏天倫與黃廉盈餘2021年離婚後,夏男於今年8月起,為向黃女索討款項,竟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多次PO文指,「什麼樣子的女人,會趁孩子出國到孩子住的地方,偷自己孩子多年存下來的紅包,之後難得帶孩子出門買東西,還好意思跟孩子說『要記得還我錢喔』,小孩肯定聽了傻眼,想起她們媽媽幹走她們爺爺給的錢,還要還她錢,能持續傷害孩子的信任還真不簡單。」
此外,夏天倫還以嘲諷黃廉盈,「連淫鋪天蓋地造假象」、「光頭男出珠寶見面禮連淫瞬間跪下」、「家用的錢拿去作私密手術」、「不繳該付的卡費」。黃女看到後憤而怒告夏男妨害名譽。
檢方認定,夏天倫PO文的內容僅涉黃廉盈的私德,與公益無關,且參照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應排除真實性抗辯規定適用範圍之外,才能保護被指述者的名譽與隱私等權利,因此依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嫌起訴夏男。
此外,夏天倫還PO文要求黃廉盈歸還孩子的紅包錢,就會提早停止「預備好的30天Threads馬拉松」,另控夏男恐嚇,但檢察官認為,根據雙方通訊紀錄與截圖,夏天倫只是希望黃女把錢還給孩子,並非主觀上為自己不法所有,並未構成恐嚇罪的惡害通知構成要件,認定夏男並未構成恐嚇罪,此部分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