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檢方是在偵辦該起環保案件過程中,在清查可疑對象時,發現對方與許男曾多次見面吃飯,雙方疑似有不正當往來,今天上午由檢察官指揮督察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蒐證。
南檢昨天許男、林姓業者及2名證人,昨晚訊後認定許男涉犯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今中午開庭後裁押禁見。林姓業者則涉犯行賄罪嫌,以10萬元交保;其餘2名證人請回。
該名許姓員警2015年在歸仁分局擔任派出所長時,就曾因酒駕撞上路人造成其重傷遭拔官,後來又回到所長一職,去年值勤抓酒駕民眾時還曾被對方撞傷,沒想到現在疑似與業者有不正常往來,恐吃上洩密、貪汙等官司,若查證屬實,職務恐怕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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