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子」案緣於2022年8月起,台中清水區蔡姓保母開始受委託照顧年僅1歲的「小桃子」,沒想到,才3個月時間,小桃子於11月8日下午突然昏迷,蔡女自行開車將她送醫並通知父母,檢查發現竟是顱內出血,歷經2次手術仍昏迷不醒,直到12月2日仍宣告不治,檢警介入調查發現,蔡女於案發當天不顧正在照護的3位幼童,竟擅自跑出門,又在「寶寶日誌」APP上登載不實情形矇騙家長,另至少3度傷害女童「小桃子」。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蔡女否認犯行,她的律師主張,無法證明小桃子的受傷原因與蔡女有關,也否認傷害、搖晃女童,應給予無罪判決,女童父母則痛批蔡女就是「殺人兇手」,請求法庭判處重刑,檢察官建請法院重判13年6月至15年6月徒刑,一審法官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等罪,僅判蔡女9年3月。

「小桃子」遭蔡姓保母虐死,法院判刑9年3月,姚母(中)之前認為判太輕,上訴仍被駁回維持原判定讞。資料照片
「小桃子」遭蔡姓保母虐死,法院判刑9年3月,姚母(中)之前認為判太輕,上訴仍被駁回維持原判定讞。資料照片

「小桃子」媽媽無法接受蔡女僅被判9年3月,當時在臉書寫下,「對台灣司法好失望、好失望」,台中地院還發出新聞稿澄清沒有輕判,指蔡女是一時情緒失控傷害女童導致死亡,且未坦認犯行,說詞前後反覆,態度不佳,案發後僅形式上表示歉意,沒有具體、實質方式撫慰受害家屬,認為若透過較長刑期執行,輔以適當教化,尚非全無改過遷善可能,因此判處9年3月。

全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認原審量刑適法,們有過重過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再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仍持同樣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蔡女將入監執行。

民事部分,台中地院一審今年10月間判蔡女要賠740萬元,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