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調查及行車紀錄器畫面,59歲林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載運怪手,昨天下午1時許行經國道1號北向167.1公里台中豐原路段,車斗上怪手駕駛座1面窗框突然掉到馬路上,在路面彈跳數次後被左後方1輛轎車撞上。轎車駕駛嚇了一跳,隨即停靠路肩,向國道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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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窗框先砸到後方張姓男子(34歲)駕駛的轎車,再波及溫姓女子(31歲)駕駛的駕車,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等情形,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隊呼籲用路人,裝載貨物請勿超高、超寬、超長及超載,裝置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載運人客、貨物必須穩妥,車門、車廂應能關閉良好,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不得突出車身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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