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民眾今天在臉書社團「沙鹿之美」,貼出多張2名制服警員在天橋上以測速或攝影方式取締國道車輛違規,並發文表示,上午9時20分在國道三號175K清水休息站至沙鹿交流道之間的天橋上,「剛剛開工了,大家要注意」、「今天中華隊,派出長官一男一女,神鵰俠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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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還說明自己發文的原因:「賺錢工具在這個點被扣牌半年, 沒車沒有工作,只好常常來這裡陪跟長官一起出勤。」
由於該天橋設有護網,經過的駕駛人完全看不到警員在上面取締違規,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認為取締違規「不要偷拍,應光明正大」,也有人覺得「很好啊,不要違規就沒事了」。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表示,警方取締違規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3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警52」,且警員身著制服以手持式雷射測速器,在執勤安全、適當地點,採適合方式執行科技執法取締超速等違規,執法均依相關規定,並無違誤。
警方說,感謝民眾對道路行車安全的關注,本大隊始終以維護國道公共安全為首要任務,感謝用路人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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