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王男3年前認識鄭女,他不顧已婚身分追求對方,還把身分證配偶欄「P掉」,又假造薪資條,營造出月收入11萬元多金形象,更謊稱帳戶內有500萬存款,雖然由母親代管,但結婚後就能拿出來讓夫妻2人使用,讓鄭女心動,2022年起開始與王男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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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瘋狂獻殷勤,一副以結婚為前提的模樣,帶著鄭女簽訂結婚契約,還預定時間拍婚紗,讓鄭女有些暈船,還以為遇到真命天子,但王男也逐漸露出真面目,期間多次裝可憐,表示自己投資缺錢向鄭女借款,8、9個月期間就開了6次口,鄭女以為他有還款能力,把自己積蓄的360萬元都給了王男。
或許是賊星該敗,鄭女後來無意間發現王男早就是人夫,自己竟成「感情詐欺」主角,憤而提告,才發現他竟是月薪3萬多元的「小資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承認修圖變造身分證、薪資收入行為,但表示鄭女知道他已經結婚,借錢是要分擔貸款壓力,不是詐欺。
對此鄭女出示雙方LINE訊息記錄,內容顯示針對她催討帳款,王男不斷以各種理由推託,還說要把車子過戶抵債,法官也認為符合詐欺形式,裁定王男行為構成詐欺取財罪、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並以詐欺取財罪論處,判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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