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四分局昨晚9時許接獲報案,南屯區永春東路有人受到刀傷,立即通報線上警力馳赴現場。警員到場發現是1家租車行,現場1名蕭姓男子(45歲)手臂、手掌多處刀傷,他的弟弟(40歲)身上也有多處擦挫傷,經救護車送醫治療,均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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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蕭姓兄弟長時間感情不睦素有嫌隙,父親則在永春東路經營租車行,弟弟昨晚酒後在租車行與父親談話發生不悅,適逢胞兄返回租車行,兄弟倆因此爆發口角。

弟弟進入廚房持水果刀揮舞,哥哥不願退讓,拿起店內的球棒反擊,結果弟弟憤而持刀劃傷哥哥,哥哥也拿球棒打傷弟弟,雙方均受傷送醫。經詢問雙方當事人均不提刑事告訴,全案依社維法第87條1項2款「互相鬥毆」裁處,最重可罰1.8萬元。

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民眾在處理家庭矛盾時應冷靜理性,避免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遇到突發事故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或尋求相關輔導資源,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憾事發生。  

案發租車行。民眾提供
案發租車行。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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