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查出,2023年3月26日中午1時許,周男加潘女的LINE後並表白有意追求,但遭潘女婉拒,同年5月初,周男再光顧鹹粥店,用餐過程中他加點了1份炸豆腐,但潘女卻把炸豆腐先給後來點餐的客人,周男不爽追求遭絕,加上點餐又被跳過,因而埋下殺機。同年月20日下午4時許,向供應者取得改造手槍1支及3顆以上子彈,6月10日下午,他將槍枝及子彈裝入黑色側背包後,騎機車到鹹粥店,就在相隔1張桌子的近距離,朝潘女左胸開槍後逃逸,潘女當場倒地,送醫不治身亡。

 

檢警調查,死者潘女是越南籍新住民,18年前嫁來台灣,與林姓丈夫育有2子,在關渡經營「關渡鹹粥」多年,2023年6月10日下午1時許,鹹粥店內傳出槍響,路過民眾報案後,警消趕抵現場時發現潘姓老闆娘倒地,立刻將她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

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周男歸案,周男被捕後供稱,他曾與潘女外出吃飯、打保齡球、聊天,但從未都答應交往,加LINE只是把他當成客人,「我想追她,但是她不想讓我追」。周男還說,去年5月8日,潘女封鎖他的LINE,他就傳訊息給潘女說「我說過不要玩我,之後她也沒有解除封鎖,我只好到她店內,看能否跟她講上話,但碰到炸豆腐事件後很生氣,就拿槍嚇嚇她,但是她一直對我態度很兇,還打我,我才開槍」。

士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周男進入鹹粥店行兇過程僅15秒,時間很短,無法證明潘女有挑釁周男而發生爭執,不採周男辯稱,且周男是在大白天中午闖入鹹粥店公然開槍射殺潘女,手段極為兇殘。

法官認定周男於中午闖入鹹粥店公然開槍射殺潘女,手段甚為兇殘,審酌周男有竊盜、詐欺、毒品等前科,槍殺潘女後潛逃至隔天才被緝獲,雖坦承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等犯行,但不願透露槍彈來源,至今未與潘女家屬和解獲得原諒,難認有悔意,高院今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依殺人等罪維持原判15年、非法持槍罪判6年,合併應執行20年徒刑。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