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越南籍甲姓男子和阮姓失聯移工有越南盾200萬元(約臺幣2,300 元)債務糾紛,今年6月16日晚間11時許,甲男帶著另外9人(另高姓男子和身分不詳男子通緝中)由台中開車到桃園向阮男催討債務,然因阮男趁隙逃離,甲男等 10 人竟託詞係同在現場、素不相識的另2名阮姓被害人通風報信,即徒手、持棍棒、空氣槍等物毆打,並強押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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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害人為甲男等10人帶回中市大里區居處途中,甲男先在車上強取被害人等隨身攜帶之手機、現金5萬元及配戴之金飾等物;抵達後,再次毆打並喝令2人簽立借據、致電在越南的家人匯款支付贖金。其中一名阮姓被害人家人在6月17日上午,依指示匯款贖金越南盾10億元(約120 萬元)至甲男妻子之越南帳戶,

甲男等10人食髓知味,同日下午 5、6 時許,將2名被害載運至甲男哥哥,位於臺中市大里區光正路住處,再命阮姓被害人聯繫家人再匯款支付2億越南盾贖金,惟因阮男家屬無力支付贖金未果,並向越南當地警方報案;甲男得知被害人家屬業已報案,即令同夥強迫被害人脫衣拍攝裸照、影片,始釋放被害人等離去。

由於犯罪地點分在桃園、臺中等多處,犯案人數眾多,案經檢察官周珮娟指揮龜山警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鍥而不捨透過科技偵查方式,釐清犯罪情節及涉案嫌犯,勾勒渠等藏匿處所,分別拘提甲男等8人到案。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擄人勒贖罪嫌將甲男等8人提起公訴,並審酌甲男與2名被害人同為移工,素不相識且無債務關係,竟利用其等為失聯移工之弱勢地位,強擄2人後,命其等向越南家人索討贖金,建請法院求處甲男兄弟各有期徒刑 10 年,其餘同夥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求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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