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2時民眾至苗栗縣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報案,表示機車不見了,請求警方協助找尋。頭份所警員謝欣珈受理後積極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是1名男子駕駛貨車將該機車載走,經查該貨車為公館鄉某汽機車回收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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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聯繫該回收業者,發現疑似工作人員疏忽,誤將報案人的機車當成是回收車輛拖錯車,載到回收場後已將機車拆解報廢。警方初步認定回收場工作人員並無竊盜犯意,報案人則十分生氣,將對業者求償,並對警方協助表示感謝及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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