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日前遭收押後,週刊與電視台報導柯文哲住家搜到USB記載「小沈1500」,指是收賄事證,三立新聞女記者馬郁雯更直接挑明說:「有200%信賴程度、這條線經營7年」,引發外界質疑檢方向特定媒體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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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天指出,本月9日已經主動分案調查,並在1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鏡週刊》林姓、劉姓記者到庭說明;13日傳喚《菱傳媒》賴姓、吳姓記者到庭說明。加上今天三立記者馬郁雯,5人均在庭後請回。

北檢說,記者報導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的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本案「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台北地檢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此外,《鏡週刊》、《菱傳媒》、《三立新聞》相關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的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北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

北檢指出,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此外,媒體對於本案的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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