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因雲林地區有被害人受假投資詐騙,誤信未上市股票可以獲利等話術,下載某詐騙APP後,匯款入金投資,其中1名被害人損失超過4000萬元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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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獲報展開調查,發現該集團找來遊民、失業者、弱勢族群,利誘他們成立僅有1人的人頭公司,接著透過銀行主管,核准該公司申辦公司金融帳戶;另一方面,投資人則被要求匯款進入這些申辦好的帳戶內。
等到人頭帳戶內有巨額款項時,該銀行主管就陪同詐騙車手到分行提款,內部還有人接應提高當日額度、不須審核通報,直接放行車手把詐騙款項全數提走,詐團再轉購買虛擬貨幣洗錢。
檢警掌握金流後,鎖定詐團林姓主嫌(40歲)等人,並於今年4到6月發動3波搜索,將詐團據點、水房等處一一攻破,拘提17人到案,其中就包含張姓銀行主管(36歲)、滕姓理財專員(37歲)在內。
警方同時查獲贓款300多萬元、黃金項鍊、CHOPARD 蕭邦女士腕錶、卡地亞 W20090X8 三度士、假車牌4面、手機等贓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送辦,雲林地檢署於上月起訴張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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