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籌錢到法院辦保。張沛森攝
家人籌錢到法院辦保。張沛森攝

鄭文燦今天凌晨近2時許由法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鄭的大哥鄭文彬隨即籌錢到地院辦保,由於金額龐大,法警歷經逾2個小時,大約在4時42分許,總算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大約在5時2分許離開法院,在羈押47天後,身材略漸削瘦,未發一語,由大哥陪同上車,返回住所。

熱門新聞:鄭文燦涉貪起訴 桃院裁定2800萬元交保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桃市免費營養午餐採用在地食材 張善政期勉食農教育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