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泰爾是在2022年3月11日、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一連舉辦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吸引許多觀眾買票前往,票房總收入高達2283萬餘元,表演結束後,薩爾泰被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發現未繳納娛樂,被通知要補稅2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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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泰爾接到通知仍拒絕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認為,薩泰爾在活動前並未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且應補徵代徵繳納娛樂稅7倍的罰鍰,因此重開開罰186萬9063元,薩泰爾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

北高行法官認為,曾博恩曾在嘉義、新竹等縣市演出主題雷同的活動,且都自動報繳娛樂稅,台北的3場活動內容都是以喜劇表演方式娛樂觀眾,屬娛樂表演性質而非演講,確實要課徵娛樂稅。

判決還指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演講」,未依娛樂稅法規定於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必須補繳娛樂稅卻未繳,認定台北稅捐稽徵處裁罰無誤,昨判決薩泰爾敗訴,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