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社團上傳影片,這名男子騎著電動單車載著幼童,卻是讓他站在後方座墊上「飛高高」,看起來很不牢靠,原本男童雙手抓著男子肩膀,但行進過程又舉左手比劃,險些失去平衡,後方民眾實在看不過去,錄影存檔並PO網,說「出勤遇到行動炸彈,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網友看了也罵聲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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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仁武警分局指出,腳踏車、電輔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應依規定使用合格規定之兒童座椅,影片中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6條2項4款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駕駛人後載兒童且讓其站立猶如「表演特技」,等於把兒童置身危險環境,若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至於是否屬刑法「危險駕駛」,將跟法律專家研議,另根據兒少法規定,兒童、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得裁處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高雄市社會局指這種行為已經違反兒少法,將請警方調查並依法處理。翻攝照片
高雄市社會局指這種行為已經違反兒少法,將請警方調查並依法處理。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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