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友在臉書「台中市西屯區 大小事 社團」貼出的罰單照片,違規時間為今年7月16日下午,違規地點在「南屯區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市區方向900公尺處」,該路段速限40公里,網友的時速為84公里,「超過40以上未滿6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處以12000元罰鍰。

 

該名網友接到罰單,不敢相信在慢車道超速竟要被罰12000元,發文說:「父親節最大禮看到眼睛快花了,不得不相信是真的,告訴台中的朋友要小心這個路段!」引發熱議。

有網友認為限速40公里太離譜,「很多地方限速40,台中真的很誇張,我相信很多人都被開單,限速40真的非常容易超速」;不過更多人支持開罰,留言說:「你慢車道開到八十幾也是誇張耶」、「這是慢車道限速40,一堆車不相信會拍,我開40都會被叭」、「這裡是長下坡」、「住這附近比較久的應該都知道,以前這路段的死亡車禍都很嚴重」。

還有網友分析:「快車道有固定測速照相60km,所以開在機慢道想閃固定的,結果機慢車道速限40,栽了個跟斗,其實那是下坡路段,會速限那麼低,就是怕煞不住連環撞」。

台中市警四分局表示,南屯區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東係長下坡且屬於危險性較高的路段,快車道限速60公里/小時,慢車道限速40公里/小時,本分局針對易肇事路段均規劃有機動測照勤務,以防制事故發生。

警方說,立法院已於112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並同步於6月30日施行,原駕車超過速限60公里之危險駕車行為,調降為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視為「危險駕駛」,罰鍰上限金額則由原本2萬4千元提高至3萬6千元。

警方表示,如駕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除處12000元至36000元罰鍰外,並施以道安講習、吊扣牌照6個月;警方呼籲,10次車禍9次快,行經此路段用路人請注意速限並減速慢行,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違規受重罰而得不償失。

烏日警分局警員在台灣大道「隱身」拍照抓超速,被分局認定執法不當予以處分,所開的88張罰單均撤銷。翻攝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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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貼出行經向上路五段慢車道的超速罰單,因超過最高速限44公里,被處1.2萬元罰鍰。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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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開車行經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慢車道,超速44公里被照相,收到罰單一看罰鍰高達1.2萬元,把他嚇一跳。翻攝臉書
民眾開車行經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五段慢車道,超速44公里被照相,收到罰單一看罰鍰高達1.2萬元,把他嚇一跳。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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